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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设食获报

     发布时间:2013/12/17 


      北魏•吉伽夜  昙曜  译撰
      陈引驰 译白
      从前在乾陀卫国有一位画师,叫做罽那。三年里在外地工作,得了三十两黄金。他正要回家时,恰遇到别人要开大法会,于是问维那僧人说:“办一日法会,费用是多少?”维那僧答道:“一日法会要用三十两黄金。”于是他自己心想:“因为我先前没有造福业,所以受到这个报应,要受雇于人来求生活。现在遇到造福田的机会,为什么不做呢?”于是对维那说,请求为弟子敲椎鼓会集众僧,要设法会。办完法会后,他非常高兴,便回家去了。
      到了家中,夫人问他:“你三年为人帮工,赚的钱在哪儿?”丈夫答:“我赚的钱,已经都藏在可靠的地方了。”妻问:“可靠的地方在哪儿?”丈夫答:“在僧人那儿。”妇人非常怨愤,会集亲戚邻居,将丈夫绑送裁决者(即本地最高行政长官)那儿,说:“我们母子,贫穷劳累,没有衣食。但我的丈夫得了钱财,不拿回家来,请审问他为何如此!”于是裁决者问丈夫:“为什么会这样呢?”答道:“人身如电如光,不能常常照耀;也如朝露,即刻就要消逝。因此我很害怕。常常自己想:因为前身不行善,今世受穷受苦,衣食不足。所以看到佛在迦罗城中开法会,众僧清净,生欢喜心,又敬又信,于是问维那:要多少财物才可供一日之食?维那答:得三十金可得一日之供养。找三年劳作所得就这样给了维那,供众僧一日的饮食。”
      裁决者听了这话,心生欢喜,可怜其人心愿,于是脱下自己的衣服和珠玉佩饰,以及鞍马等一并施送给这位画师,且分一村子赏给了他。报应如此,且更有果报在后。
      (小马识途摘自花城出版社《杂宝藏经》一书)